什么是公共行政?- 含义及其定义

公共行政就像任何其他在公众利益下进行的管理一样。在我们更深入地理解公共行政之前,看看不同的作者是如何尝试定义行政的会有所帮助。

马克思定义行政为——行政是在追求有意识的目的时采取的确定行动。它是事务的系统性安排和资源的合理使用,旨在使事情按照意愿发生。

弗雷德里克·K·莱恩定义行政为——组织并维持人力资源和财政资源以实现一个团体的目标。

由于公共行政的任务种类繁多,很难给出一个完整的定义。

一些学者认为所有与政府相关的工作都属于这一类别,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只有政府运作的执行方面才属于公共行政。

我们可以看看不同作者如何定义公共行政:

根据L D怀特的说法,公共行政包括所有旨在实现或执行公共政策的所有操作

另一方面,伍德罗·威尔逊认为公共行政是对法律的详细且系统的应用。

也可以说,公共行政就是政策、实践、规则和法规等在行动中的体现。

那么公共行政能否脱离社会和政治体系呢?当然不行。因此,弗A·尼格罗提出了另一个定义,他认为公共行政本质上是公共领域内的合作群体努力。

其次,它涵盖了政府机器的所有三个分支,即行政部门、立法部门和司法部门。

他进一步补充说,由于公共行政在政策制定中起着关键作用,因此它也是政治过程的一部分(例如法案和法令)

尼格罗还表示,公共行政在许多方面与私人行政不同,并且它与各种私人团体和个人互动,以向社区提供服务。

此外,在公共行政的本质方面,有两种流行的观点,一种是整体观,另一种是管理观

整体观是包罗万象的,包括所有管理和文职、技术及手工活动以及各级人员。这种观点得到了L D怀特和迪莫克的支持。这可能因工作领域的不同而有所不同。

另一方面,管理观正如其名所示,认为公共行政只涉及管理活动。西蒙、史密斯堡、汤普森和支持路德·古利克的人支持这种观点。

说了这么多;“行政”这个词本身是非常上下文相关的,从一个组织到另一个组织可能会有不同的含义。

所以,如果你想从组织的角度来理解它,可以粗略地解释为:最高领导层或董事会决定愿景、使命、短期和长期目标,然后业务单元负责人制定行动计划,创建或改革流程,分配职责,指导规划,让合适的人加入,并开始朝着设定的目标努力,遵循既定的指导方针。

所以,董事会可以是政府,而业务单元负责人及其团队可以是公共行政人员,他们是执行者,实际上是推动事情发展的人。

在下一节中,我们将努力理解公共行政和私人行政是否相似、不同,或者两者之间是否存在重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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